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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領排污許可證引入“第四方”審核值得借鑒不少企業在申請排污許可證時依賴“第三方”填報單位在平臺填報相關信息,有時會因填報人員失誤導致信息錯誤。為解決這一問題,積極探索推出排污許可“清單式”聯審會,并創新性引入“第四方”審核機制(以下簡稱“聯審機制”)。 日前,舉辦首次排污許可“清單式”聯審會,通過抽簽方式,從全區30余家排污許可填報單位中隨機選定一家作為“第四方”審核單位,專門負責對申領排污許可證企業的填報內容進行校核與糾錯。當天,A企業就作為負責發證企業填報工作的“第三方”,以清單匯報的形式詳細闡述了排污單位的各類信息及填報依據;被抽中成為“第四方”審核企業的B企業,則對發證企業的填報內容進行了校核與糾錯;同時,其他排污許可填報單位也對填報內容提出了專業意見。蘇州工業垃圾處置 當前,“第三方”填報單位在排污許可證申領填報工作上還存在一些不準確、不規范的問題。比如排污許可證申請表內容填寫不完整;或者將企業應該執行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和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填錯;有的無法在企業提出申請前通過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公開企業的基本信息、擬申請許可事項的說明材料;還有的在描述企業的污染防治設施、主要生產設施、主要原輔材料等情況時用語不規范。蘇州工業垃圾處理 引入“第四方”排污許可證填報單位作為獨立一方,能夠從專業角度、客觀公正對填報內容進行全面審核,及時發現并糾正填報存在的問題。“清單式”聯審會,則為所有“第三方”填報單位提供了一個交流學習的平臺,既方便各單位充分發表意見,共同對填報內容審核、把關;也便于各單位進一步學習和熟悉排污許可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要求,共同研究解決填報過程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整體提高各單位的業務能力。 排污許可證填報的準確性和規范性提高了,能夠加快企業排污許可證申請和審批時效,節約企業取得排污許可證的時間和成本,避免企業因排污許可證審批延誤或者后續整改麻煩,在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標準和要求上“打折扣”。同時,還可以促使企業把更多的時間、精力、資金投入到提升生態環境保護水平相關工作中,引導企業強化持證排污、按證排污的意識。 另外,也便于審批部門和監管執法部門對企業實施精準、科學、依法幫扶指導,幫助企業破解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也有助于防止“第三方”填報單位和企業在排污許可證申領過程中弄虛作假。工業廢水處置 對于其他地方來說,也可以依據排污許可管理要求,結合本地區排污許可制落實情況,借鑒“聯審機制”做法在排污許可信息填報環節引入“第四方”審核,舉一反三創新工作舉措,不斷優化排污許可證申請和審批流程,切實提升排污許可管理效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