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GB 16297-1996)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第3.4條:“無組織排放指大氣污染物不經過排氣筒的無規則排放。低矮排氣筒的排放屬有組織排放,但在一定條件下也可造成與無組織排放相同的后果。因此,在執行‘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指標時,由低矮排氣筒造成的監控點污染物濃度增加不予扣除。”蘇州工業垃圾處置由此可知,有組織排放是指大氣污染物經過排氣筒的有規則排放;而無組織排放是指大氣污染物不經過排氣筒的無規則排放。工業廢水處置對于“低矮排氣筒”的界定,根據《制定地方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技術方法》(GB/T 3840-91)第7